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明市台江片区B-04-A、B-04-B(太阳岛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土地名称 |
出让 面积(㎡) |
计容建筑 面积(㎡) |
土地出让用途 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拍卖起 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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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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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P06 |
三明市台江片区B-04-A(太阳岛周边)地块 |
21816.98 |
≤58900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2.7(并>1.0) |
≤25% |
≥30% |
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80米 |
17600万元 |
3600万元 |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 (条字第2020-011号) |
2020P07 |
三明市台江片区B-04-B(太阳岛周边)地块 |
32477.58 |
≤68200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2.1(并>1.0) |
≤20% |
≥30% |
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54米 |
12800万元 |
2600万元 |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 (条字第2020-012号)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在本市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二)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市区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两个月内,在三元区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三元区纳税。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三明市区土地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四)土地竞得人不得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合作开发本项目。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
三、付款方式
第一期:土地拍卖成交后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50%(含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第二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地块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24日,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9月24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9月25日16时00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8-7500637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