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丹霞旅游重点设施提升工程(景区连接线--五元路段)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三)
经对招标文件仔细研究,现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由于本项目投标控制价的调整,考虑到控制价下浮后合同价不达到2500万元,依据“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原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20日 8:00:00至2021年1月26日 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原为“2021年2月1日 15:00”,现更改为“2021年2月4日 15:00”;
三、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原为“2021年2月1日 15:00”,现更改为“2021年2月4日 15:00”;
四、本补充通知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