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向交易中心提交资料(采矿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5 阅读:243次
1、新设采矿权计划批复文件。
2、矿区范围划定论证材料、矿区范围图。
3、拟出让矿区矿产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行性报告》储量评审意见书和备案通知书、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备案证明、评审意见表
5、采矿权评估报告和备案证明。
6、采矿权询价意见书、采矿权询价备案证明、
7、 出让采矿权相关事项集体决策表(集体会审表)。
8、涉矿用地、道路、林地、坟墓、电力、铁路及其它政策处理的相关资料。
9、委托网上挂牌出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