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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翔飞工业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
【信息时间: 2022-06-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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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30040180002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翔飞工业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实施方案》已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城建函[2021]72出具审查意见,招标人为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2.2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储存规模为300立方米、气化规模6000标方每小时的LNG气化站。包含150立方米LNG储罐2个及其卸车台、卸车增压器、储罐增压器、汽化器、加热器、调压器、流量计、加臭机等生产设施设备及综合楼、门卫、变配电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辅助用房。最终建设内容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及批复文件为准。

2.3 投资规模:总投资1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40万元,基本预备费7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建宁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北至武调火车站、南延至二水源坑井水库以南,东西向大致以面城山体的山脊线为界,总面积约110平方公里)内投资、建设、经营工业燃气管道设施(含天然气气化站)等燃气项目(国家或省规定须进行竞争性资源配置的汽车加气站等项目除外);提供相关燃气管道设施的抢险、维修等业务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5 合作期限:自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含建设期)的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依法按程序重新组织招标。拟定总周期为12个月。节点工期为:自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①3个月内完成可研编制及报批工作、设计初步方案及立项工作等前期工作;②6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工作;③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由中标人在中标后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获取项目用地,组建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并由组建的项目公司完成立项、规划、环评、消防等前期相关手续。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注册住所(三明市建宁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项目公司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社会资本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外)。

2.7 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设定本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的实际比例在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确定。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以外需通过债务融资的资金约本项目总投资额的80%,主要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项目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2.8 质量要求:

1)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管道燃气建设、运营标准。

2)供气质量:中标人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提供燃气的热值、组份、嗅味、压力、计量等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

3)服务标准:中标人应当对用户履行普遍服务义务,遵守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对提出使用管道燃气并符合供气条件和使用条件的用户,中标人应当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相关标准与规定。

2.9 工艺流程:

LNG由液化天然气槽车运来,在卸液台处通过卸车增压器给槽车增压,将LNG卸到LNG贮槽内储存。贮槽内的LNG通过贮槽增压器将LNG增压后自流进入空温式气化器,LNG吸热气化发生相变,成为气态天然气(简称NG);冬季经水浴式气化器加热;BOG经BOG加热器加热后与主气化器出来的天然气混合;经计量、加臭后进入城市管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970万元。(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参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投标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特许经营项目估算投资额的60%”)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投融资能力:

1)资金实力: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连续5个日历日的存款金额不少于327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存款证明;(同个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时点金额可以累加);

2)融资能力: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90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

3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运营能力: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或控股)和经营管道燃气企业;

2)投标人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管道燃气从业经历和经营业绩,具有丰富的管道燃气运营管理经验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管理人才;

3)投标人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切实可行的建设及运营方案;

4)投标人所投资和运营中的管道燃气项目运作良好,且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208:00:0020226717:30:00,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262809: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

    话:0598-7971820

联 系 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2

  编:350002                   

  话:0591-2805965118020825803

联系人:谢先生、林先生、余先生

电子邮件:fjzbzxbsm@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

联系电0593-8883757

    监督部门: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部门)

    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

    话:0598-7971820

附件:
开标记录表
授权委托书.jpg
招标公告.pdf
建宁燃气特许经营实施方案.pdf
[E3504300401800027001001]建宁县翔飞工业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SM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