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双修”市区公共停车建设示范项目(市住建局机械停车楼)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成建明招[2018]第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双修”市区公共停车建设示范项目(市住建局机械停车楼) (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明发改审批〔2018〕2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双修”市区公共停车建设示范项目(市住建局机械停车楼)。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新市中路(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范围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66.61㎡,新建总建筑面积2300㎡,其中,地上车库面积2050㎡,共8层,停车泊位数共计62个;管理用房面积50㎡;地下消防水池200㎡;同时建设停车库安全监控与照明设施、信息化智能管理设施、室外综合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3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7万元、基本预备费49.1万元。
2.4招标范围:“城市双修”市区公共停车建设示范项目(市住建局机械停车楼)所需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其他配套设计和安装、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行、取证、保修等。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关键节点工期: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20日历天内须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评审通过后24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经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1.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包括牵头人在内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可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委派。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岗人员。
3.3.3.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岗人员。
3.3.4项目总负责人若满足任职资格要求的可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
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5.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5.3 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31 日至2018年9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规划材料等相关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使用现金、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 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其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成建明招[2018]第003号 (项目编号)。
②银行保函形式: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并应为其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规定,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保函原件在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情形。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地 址:三明市麒麟新村10幢
邮 编: 365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8060668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三元区粮贸大厦7楼
邮 编: 365001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39605716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交易厅
地址: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 0598-8953870
监督单位: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8-859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