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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荆东小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FJYS(明招)18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东小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元发改[2018]1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荆东小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三元区城东乡荆东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三元区发改委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1204.19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82.07万元(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投资313.95万元,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619.5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4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78万元,基本预备费57.34万元,以及3年期的运营维护。中标单位应根据最高限价限额进行地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出初设批准的概算上浮允许范围)。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

2.5标范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25㎡,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总处理污水量为2500m³/d;敷设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km,直径DN100~DN300;塑料检查井110座,沉泥井8座,密封检查井50座,截流井6座,清淤量4500m³,生态护岸1km3年期运营维护总承包服务范围为三明学院南区、荆东村、福利院,总服务人口14800人。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如遇政策调整或资金筹措出现重大问题,施工范围以发包方指令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项目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等。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保高级工程师。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 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犯罪档案查询(原件)现场核对,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9 30 日至201810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楼33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另售,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2993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允许投标人选用:①现金形式;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印山1A4401,邮编:365000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98-79926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物质大厦一楼,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28139  ;传真:0598-3828909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98-3828909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8020812139;联系人:陈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953870    

 

监督部门: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8-833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