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翼•天成A地块景观工程(不含景观体验区)(项目名称)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4]G100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翼地产(沙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翼地产(沙县)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金沙中学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海翼•天成A地块景观工程(不含景观体验区),工程造价为人民币5733570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海翼•天成A地块景观工程(不含景观体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小品,树池,铺地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投资额约为573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中庭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5001000万元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335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7.2若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注册建造师的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的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7.3若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注册建造师的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须附上其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专业以职称证书的为准。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7.4说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3.7.23.7.3条款不符的以3.7.23.7.3条款规定的为准。3.7.5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6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21 08:00:002018627 18:0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75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处理、储蓄所。)出具的保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翼地产(沙县)有限公司

地址:  金沙园区管委会西侧二楼,邮编:  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8-5717675,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303,邮编:  36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8-8295156,传真:  0598-8295156

联系人:  罗工、余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  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沙县县政府、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  0598-5845726   0598-5845871

 

附件:
[E3504270401100004002001]海翼天成A地块景观工程(不含景观体验区).SM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