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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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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专题报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专题报告)已由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清嵩纪要〔2026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专题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1.2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0.7亿元。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位于嵩溪镇伍家坊村北坑自然村境内,坝址距嵩溪镇约6.5km,距清流县城约27km,所在河流为九龙溪(沙溪上游)流域嵩溪支流时州溪左岸支流北坑溪,北坑溪全流域面积17.04km2,河道长度8.8km,河道平均坡降60.26‰。水库总库容约296m3。水库工程由拦河坝、进水口和输水管道组成;新建拦河坝初步拟定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5m,坝长95m;输水管道长约3km;新建上坝公路约1k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嵩溪镇北坑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至施工图设计;(213个专题报告编制:水库建设规划报告、流域规划报告、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节地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征地社稳报告、勘界费(用地预审) ;(3)技术交底、参加(完)竣工验收及后续勘察设计配合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8199100

2.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勘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1418 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8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②本项目满足免缴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址: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46,邮    365300

联系人:罗先生,电子邮箱:/

 话:13328905716,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13,邮    编:350001

联系人:黄慧,电子邮箱:fjmsxmgl@163.com

 话:0591-87537741,传    真:/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址:https://smggzy.sm.gov.cn/

联系电话:0598-7500819180657928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8700590

 

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路695

联系电话:0598-870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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