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梅列区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 三明市发改局以明发改审批【2019】9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梅列区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
2.3工程概况:三明市梅列区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工程综合整治河道长度约1978.7米,其中明渠2段共1719.7米,箱涵1座54米,消能段1处205米。
2.5招标范围:三明市梅列区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地质勘察、外业测量并提交地勘报告等。
②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业主有权要求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及后续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调试等。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总工期:450日历天。
2.7.1 勘察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地质勘察、外业测量并提交地勘报告等。
2.7.2 施工图设计周期:①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②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③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批复后的30日历天内按业主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④后续设计服务: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2.7.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并提请验收。
2.8质量要求:
2.8.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8.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4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岩土或地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还应配备水工专业负责人、水文专业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岗职工;
3.8、水工专业负责人、水文专业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 月4日 08:00:00至2019年 4 月 11 日 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5 月 7 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4层,邮编: 365000 ;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598-7992825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5幢9层,邮编:365000 ;
联系人:吴工 , 电话: 0598-8290938 。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598-8953870 。
监督单位:三明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598-8241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