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混凝土框架停车场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E3504230401100132002“清流县总医院混凝土框架停车场建设项目”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发包价为现场抽取K值后计算得出,故无需投标人提供发包价。由于投标系统制作标书时无法提供空白发包价需填写数字,各投标人可将发包价一栏填写为0。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清流县总医院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