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区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答疑纪要(一)
沙县城区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回复意见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中“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招标文件“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修改b补充如下:
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方保证执行(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 工程施工期间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执行《三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筑字[2007]69号)》的有关规定。如有违约,我方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廉洁投标承诺书”格式修改补充如下
廉洁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
1、遵守《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廉洁承诺制度》;
2、不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一气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向评委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不向招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如有违约,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招标文件“《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选用表》”格式修改补充如下:
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选用表
工程名称 |
|
是否采用经所在县(市、区)渣土办牵头组织住建、公安、交通、城管、工商部门联合审批并公示的符合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 |
|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未选用经所在县(市、区)渣土办牵头组织住建、公安、交通、城管、工商部门联合审批并公示的符合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揽本招标项目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的,将被否决投标。
5、本条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6、本答疑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