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北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三明学院北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4010401100173001)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0017.76㎡”更正为“0.9512公顷”,招标文件中相关表述处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红线图已上传,详见附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修改为“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9人,其中专家7人,招标人代表2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5名”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7名”,招标文件中相关表述处做相应修改。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5.1中“15、招标代理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修改为“15、招标代理费按40000元包干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三明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