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供配电工程
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30401800010001
各投标人:
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供配电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1. 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扩建改造)的高低压配电工程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单项除房地产项目是否很少有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的高低压配电项目呢?
答:招标文件中涉及有关“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扩建改造)的高低压配电工程项目……”均相应更改为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的高低压配电工程项目。
2、品牌选用参考,未选用本招标文件参考品牌范围内的不得分,这个是不是特定了品牌呢?
答:市场品牌众多,优劣不等,在评标过程中,很难短时间完成准确判断各类品牌质量的优劣,参考品牌是经过了市场多方走访调研,并经权威部门审核确认,鉴于医院大楼是民生重点工程,并且电力在使用中的重要性,为确保安全。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针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
3、微机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为保证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微机保护装置根据图纸设计技术要求选用:北京四方 CSC-100 系列、南京南瑞 NSR-300 系列、许继集团 PMF720 型号的产品,接线及操作电源原理由生产厂家提供。
修改为:
3、微机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为保证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微机保护装置接线及操作电源原理由生产厂家提供。
2、原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外,《资格文件》第一、二、三、九项内容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第四项内容涉及联合体非牵头人的,应加盖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第二项的内容。
修改为:
2.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外,《资格文件》第一、二、三、八项内容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第四项内容涉及联合体非牵头人的,应加盖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第二项的内容。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清流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