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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6线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笔山下至公安局红绿灯路口路段路面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6-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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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19: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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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8711815

G356线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笔山下至公安局红绿灯路口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4230401100226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终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一、经统一整理潜在投标人电话询问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原规定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只接受基本户开户行或其上级机构开具的保函),现修改为: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只接受基本户开户行或其上级机构开具的保函)或担保(国有商业银行)。

二、风险提示,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并严格响应:

1.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第10.10条款第9条

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其中穿越城区段(K420+900-K422+921),应于2027年1月20日前完工通车,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工期节点、技术标准等要求。若未按规定工期节点完成,将触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5、22.1.2款第⑥条违约金罚则。

2.本项目工期较紧、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请投标人谨慎投标。在投标时充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与市场价格风险,合理编制投标报价及施工组织方案。

3.关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2款施工产生资源的归属增加如下内容: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可循环再生利用资源包括:新增:既有波形护栏等。

新增:1.12.2 波形护栏

权属:拆除的波形护栏归招标人所有;

处置方式:承包人应按招标人书面或现场指令,将拆除的波形护栏分类整理、清点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运输范围:运输地点位于城区范围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另行指定;

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利益分享:/。

注: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本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清流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超越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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