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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陈坊工业集中区)应急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6-0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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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30 1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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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54739

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陈坊工业集中区)应急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陈坊工业集中区)应急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4280401100265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款中“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420.88元。修改为: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420.88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条款中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20修改为: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20日历天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1.1条款修改为:“1.1工程名称: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陈坊工业集中区)应急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3.2条款中: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允许分包修改为:“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经发包人认可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单位应符合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7.4.6 条款修改为:17.4.6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承包人应确保每期申请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累计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量价款(建安工程费)的20%。每月人工费按照月进度款的20%的比例拨付,因赶工期、更换劳务队伍等原因造成当期人工费数额临时增加情形,由承包人作出书面申请及具体说明,发包人应在申请后20日内将增加的人工费数额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将乐县积善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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