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高砂镇段)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最高控制价373543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77878元(含暂列金177878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现修改为:最高控制价362459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72600元(含暂列金1726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同时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定稿】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