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
补充通知(编号:01)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E3504270401100207001 的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施工图已上传至360云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曾参与本项目施工并退场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中标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和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一致的“单价分析表”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递交至招标人,并同时递交电子版、报价软件版电子文件。
4.招标文件附录6和附录7为招标人的最低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配备的主要设备,根据现场需要增减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配备的主要设备,中标人应积极配合。
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执行,农民工保证金为中标施工合同价的3%,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或现金(至指定账户)形式。
6.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如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本项目土石方比例及运距以施工图所列为准,不予调整。
8.保险费(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用、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金额按固化清单金额为准,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此条约定为准。
9.本项目为原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项目清算剩余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原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及中标总价中。招标控制价中第200章至第700章工程量根据2014.12版本图纸计算后,扣除已完成工程量,再加上A5切割出来的工程量,最后调整变更部分减少数量和未完成数量确定。本项目截止2022.3.22已知的变更见附表8-1。本次控制价工程量包含部分变更数量,其他变更数量将在中标后工程量清单修正时调整。
附表8-1
编号 |
变更项目 |
编号 |
变更项目 |
1 |
长红隧道左右线纵断面调整 |
9 |
ZK10+530-ZK10+590左侧增加挡墙 |
2 |
A6长红隧道左线出口成洞面调整 |
10 |
Lk0+280-LK0+340土石比例调整 |
3 |
路基地面线变化 |
11 |
左8右9土质、边坡开挖及防护变更 |
4 |
LK0+580盖板涵变更 |
12 |
挖除L匝道与主线交接口山包 |
5 |
长红大桥左幅7#承台高程调整 |
13 |
3号、4号墩位置(lk0+820-lk1+020)填方变更 |
6 |
LK0+080-LK0+600线路调整 |
14 |
长红隧道右线进口成洞面调整 |
7 |
长红大桥左幅7#、右幅8#桩长调整 |
15 |
长红大桥左8右9承台高程调整 |
8 |
LK0+800-LK1+000改沟排水 |
16 |
A6合同段长红大桥盖梁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原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项目施工方用于本项目服务的部分机械设备、材料等共计9931946元(清单明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应由中标方无条件接收和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分五次扣回)。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本项目长红大桥孔桩开挖617.74m、长红隧道右洞进口管棚钻孔700m为施工半成品,本预算按全新计算,后期计量时需按业主实际支付金额扣除。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原清算剩余工程产生的临时用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中标人进场后,招标人将按业主实际代付金额(约95万元)从进度款中扣除。
已完成工程临时工程与设施共计6069922元(清单明细见招标文件附件3,于本补充通知作为附件发布),按固化清单金额填报。
10.本项目权重系数及基期价格公布如下:
名称 |
基期价格(除税价) |
权重系数 |
|
a1—钢筋的权重系数 |
光圆钢筋 |
4513 |
1.6810% |
带肋钢筋 |
4381 |
12.6402% |
|
预应力粗钢筋 |
5310 |
0.1080% |
|
a2—水泥的权重系数 |
32.5级 |
412 |
5.0478% |
42.5级 |
429 |
3.7958% |
|
a3—沥青的权重系数 |
石油沥青 |
4115 |
0.0725% |
改性沥青 |
4858 |
0.1191% |
|
乳化沥青 |
3200 |
0.4845% |
|
a7—钢绞线的权重系数 |
钢绞线 |
5274 |
1.3501% |
a8—隧道结构用型钢的权重系数 |
型钢 |
4796 |
2.6989% |
钢板 |
4619 |
0.3327% |
二、投标人提问及答复:
1.请问“附件1:原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项目施工方用于本项目服务的部分机械设备、材料清单”是否用于本固化清单中的项目施工? (1)若是用于本固化清单中的项目施工,请明确甲供材料等相对应的清单项。 (2)若不是用于本固化清单中的项目施工,请明确。
答复:见补充通知(编号:01)。
2.请问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已完成的临时工程与设施、跨省道施工安全措施费(包干)、暂列金金额等是否均按固化清单为准?若不是,请明确。
答复:按固化清单为准。
3.请问是否最高限价中的暂列金为25516073元,投标总报价的中暂列金金额为100章至700章合计的10%,按固化清单为准?若不是,请明确。
答复:暂列金按第100章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0%计。
4.请问“附件1:原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项目施工方用于本项目服务的部分机械设备、材料清单”是否为固化清单中的“已完成工程临时工程与设施”?若不是,请明确。
答复:不是。附件1为原项目清算后,原施工单位剩余材料和机械设备。
5.请问固化清单中的“已完成工程临时工程与设施”具体包含哪些工程?
答复:“已完成工程临时工程与设施”见补充通知(编号:01)附件。
6.请提供施工图纸。
答复:见补充通知(编号:01)。
三、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