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南门微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答疑及补充修改(一)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或使用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比例超过 50% 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成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