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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7-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补充通知(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4270401100382001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招标公告8.2.条款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10000元”,现修改为:“人民币11000元”。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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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3504270401100382001001]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SM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