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洋坊、藤坊、罗江下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答疑一
E3504240401100050003
致: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费的80%计取,由中标人于中标公示期间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费的45%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