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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台江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6-10-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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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 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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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95293

三明市台江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三明市台江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4010401100236002),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27页中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能否给出明确的评分点以及评分标准,可量化?

窗体顶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窗体底端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935002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4050229元(含暂定金额:270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元,设计费暂定:1543499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756300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1.6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2)资信因素”修改为“(2)资信因素:根据定标候选人的财务指标、经济指标、工程研发能力等进行横向评议。”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中“3.暂定金额:0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1556800元(其中含BIM费用/元),预备费:/元。”修改为:“3.暂定金额:2700000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1543499元(其中含BIM费用/元),预备费:/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6.1.1(2)修改为“(2)根据闽建〔2024〕9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对钢材、水泥、装配式构件、沥青砼、商品砼价格变化进行调整;钢材、水泥、装配式构件、沥青砼、商品砼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上述幅度之外的,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5.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模拟清单第4条模拟清单的编制依据(6)修改为“(6)施工图设计费(含BIM专项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0%计取,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5%)×(1-10%)。”

6.已重新上传调整修改后的模拟清单文件,相关内容以重新上传的模拟清单文件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建卓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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