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五医院(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E3504010401100072001的三明市第五医院(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一、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招标控制价附表2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要求提供界面截图”、“要求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测试报告复印件”、“提供官网配置手册截图和链接”等在项目投标阶段均无需提供。
二、投标人质疑与答复:
1、质疑咨询内容: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
2、质疑咨询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一、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综上所述,二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1500万元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贵院本次智能化工程造价仅521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且只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证和中级工程师证,贵企业对于三明市第五医院(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设定要求一级建造师证和高级工程师是不合理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议修改: 1、修改工程类别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修改项目负责人为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
3、答复:按原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4、依据:根据闽建筑〔2018〕30号文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使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工程类别的选择: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3条第(1)点“工程类别”可选择“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属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下的专业工程,故选择“房屋建筑工程”。
(2)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登记的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3条第(3)点,已明确要求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为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属于大型智能化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的设定: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4]2号)第一条第3点“大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本项目为大型智能化工程,故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三明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