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3504010401100190002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6.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更改为:
6.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其他形式。其中⑤其他形式为: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结果,附上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四、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五、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