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试设备采购
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4230401100212002的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试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九项《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内容:(7)招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固化后导出,关于“投标邀请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适用本项目,投标人自行删除。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2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