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宁直属库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宁直属库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4300401100123002001),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1.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提问: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是否满足建筑工程类专业?
答:满足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要求。
2. 招标公告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39米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工程。和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39米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工程 。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均为0项,是否的是投标人无需具备该类似业绩,也可参与投标,即该业绩不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代理明确!!!
答:该业绩不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跨跨度39米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工程。请问:类似工程业绩是否一定要限制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工程,单跨跨度达到39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建筑工程能否也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要求。
4.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何认定?
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5.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1.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术语定义:配置受力的预应力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则框架结构体系下的预应力梁是否可以认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要求。其中,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应至少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要明确跨度39米及以上。所查信息数据若能体现单跨跨度值及其结构形式的,则以所查信息为依据;所查信息数据未能体现单跨、钢筋(或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则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要求补充提交能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的平面图或剖面图及结构专业的梁配筋平面图或柱平面图或设计说明等图纸资料),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
6.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无法查询到单跨或者钢筋混凝土等业绩特征的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资料佐证?
答:详见问题5答复。
7.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范围明确不含三通,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请明确范围。若包含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是否清单漏项,此项工期是否在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内?
答:已完成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已接到场地南侧红线外。临时用水由中标人根据使用需要自行接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取。临时用电需中标后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由中标人编制用电方案报有当地电力部门审批同意后接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临时用电送电工作;临时用电仅计取变压器租赁费用,如有发生按实签证计取,相关电缆等安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不另行计取。
8.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体现为整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等混凝土结构,但未明确单跨满足39米的单体的结构的,是否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详见问题5答复。
9.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体现为整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等混凝土结构的,但满足39米的单跨结构为桁架、网架等类型的钢结构,是否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要求。
10.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有体现“跨度”满足39米,未体现“单跨”指标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是否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详见问题5答复。
二、补充通知
(一)对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条款第11.1条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进行补充明确如下:
1、本项目基准价格按照以经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为基准单价。
原招标文件中附件“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修改为:“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修改版)”,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2、合同履行期间,如需进行调整价差,按以下约定执行:
(1)材料、工程设备数量:调价材料数量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和预算定额分析计算。不包括措施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工程设备数量。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增减,则按实增减。具体可调价材料以本补充通知附件“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修改版)”为准。
(2)材料、工程设备价差:材料价差如有调整按月计算,根据当月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中材料、工程设备数量进行分析计算,得出每月应调价材料数量。材料价差按照施工期价格对比基准价±5%的值,得出应增补或扣回的金额。
(3)施工期材料、工程设备价格:
a.原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的型号规格相同的,施工期价格按照其发布的综合价。
b.原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的型号规格相近或类似的材料设备信息价涨跌幅度(具体详见“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财政评审后)的标注栏)换算计算其综合价;其综合价换算计算公式为:施工期价格=基准单价*(类似参照材料、设备的当期综合价/类似参照材料、设备的基期综合价)。
c.原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的型号规格无相近或类似的。以招标人及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经市场询价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另粮储专用空调机、专用保温密闭平开门、铝单板面层聚氨酯复合板(无毒、无味、防霉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询价并考虑风险,原则上不予调整。
d.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是指福建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三明市(建宁县)工程材料综合价,不包括品牌信息价。
3、人工费调整:按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机械费调整:按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5、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除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外,因工期拖延期间价格(含人工费指数)上涨的不予增补,价格(含人工费指数)下降的价差按实调减。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文件已修改,招标控制价:128848199元(含暂列金额:2000000元),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文件(财政审核结果)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2。投标人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或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本答疑纪要日期之前的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相关网站下载。
附件1: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修改版)
附件2: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文件(财政审核结果)
招标人: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