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城区滨水健身步道改造提升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9040110017600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 2 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37条款号29.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为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为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10%%。
修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
二、本答疑发布的方式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查阅。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答疑内容作一致修改,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答疑有矛盾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