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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治平乡曹坊镇长潭河河道治理工程(曹坊镇三黄段)[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7-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宁化县治平乡曹坊镇长潭河河道治理工程(曹坊镇三黄段)

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关于宁化县治平乡曹坊镇长潭河河道治理工程(曹坊镇三黄段)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的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修改为: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2原招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元人民币。

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0元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元人民币。

 

 

 

以上变更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4240401100294001)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0701

附件:
[E3504240401100294001001]宁化县治平乡曹坊镇长潭河河道治理工程(曹坊镇三黄段).SM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