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9月24日8:30时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5年9月25日15:30时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0401100216002;
3、招标人: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抽取的K值为:6.22%;
2、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定标办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法;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伍宗玲(组长)、范晨亮、肖桥顺、聂超群、程金斌。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省宏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工期及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5.1.2和5.1.10条要求;
四、评委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排序不分先后) |
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 |
39967017 |
兰秋凤 闽2352020202100763 |
|
2 |
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175096 |
肖克垒 闽2352008200816715 |
|
3 |
福建武夷剑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0221383 |
李建恒 闽1352021202203490 |
|
4 |
福建省百里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227328 |
邓小梅 闽2352012201790776 |
|
5 |
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0254081 |
王文煌 闽1352021202303603 |
|
6 |
福建中星建设有限公司 |
40230725 |
张子龙 闽2352008200816886 |
|
7 |
福建江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0232849 |
阮勇锋 闽2352019202002729 |
|
8 |
福建勤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237944 |
林旭江 闽2352011201250489 |
|
9 |
福建省禹天建设有限公司 |
40239218 |
陈建龙 闽1352013201409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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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省甘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0251958 |
徐文新 闽2352008200815361 |
|
五、定标委员会投票结果及理由
本项目定标因素设置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答辩因素。故要求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其中,福建武夷剑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中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勤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且未提交定标因素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名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得票 |
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 |
39967017 |
兰秋凤 闽2352020202100763 |
5 |
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175096 |
肖克垒 闽2352008200816715 |
0 |
福建省百里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227328 |
邓小梅 闽2352012201790776 |
0 |
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0254081 |
王文煌 闽1352021202303603 |
0 |
福建江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0232849 |
阮勇锋 闽2352019202002729 |
0 |
福建省禹天建设有限公司 |
40239218 |
陈建龙 闽1352013201409692 |
0 |
福建省甘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0251958 |
徐文新 闽2352008200815361 |
0 |
根据招标文件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兰秋凤、闽2352020202100763;
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的定标因素,综合评定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最优。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秋荣、廖志强、袁洪辉、杨继文、黄种湘。
六、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
七、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府前路20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322245,传真:/
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迅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华虹科技大厦701室,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59395152,传真:/
联系人: 小梁
日期: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