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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总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0-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清流县总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4 17:09:10 【字号    【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清流县总医院委托,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350423]QLCGZX[GK]2024001-1、清流县总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清流县总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3]QLCGZX[GK]2024001-1

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43,000.00元

采购包1(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24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4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服务 3(年) 为改善我院服务环境,满足病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提高满意度,我院拟将保洁运送服务外包 9,243,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于服务期前完成与上一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服务期为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24  2024-10-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13799157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街536号

联系方式:0598-5361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98-536144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