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公安局本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04 16:30:2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01]FJYS[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三明市公安局本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方案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3-11-15,更正为:2023-12-04。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1-22,更正为:2023-12-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6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06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更正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1、原采购文件“技术评分项”
货源贮藏等能力 |
3.00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仓储面积,仓储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2分,2000平方米<仓储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1分,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0.5分,若仓储面积是投标人自有产权的再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仓储的照片、有效的产权证(产权人为投标人)或场所租赁合同(租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不得分。】 |
设备设施 |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自有或租赁储藏设备设施(冷藏冷冻柜、冷库)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得1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得0.5分、没有冷库设备的不得分;冷藏冷柜数量≥50台的得1分,50台>冷藏冷柜数量≥20台的得0.5分,冷藏冷柜数量<20台的不得分。若储藏设备设施是投标人自有的再得1分。(满分3分)【①设备设施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设施的清单、图片、购置发票(买方为投标人名称)。②设备设施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设施的清单、图片、租赁合同(租赁期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车辆投入情况 |
3.00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配送设备(如运输车辆等)的情况进行评审:6≤车辆数量的得1分;2≤车辆数量<6的得0.5分;车辆数量<2台不得分;配送车辆中有一辆是自有冷藏冷链车辆得1分;若6辆车辆都是投标人自有的再得1分。(满分3分)【①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车辆产权登记证、购置发票。②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购置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更正为:
货源贮藏等能力 |
3.00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仓储面积,仓储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3分,2000平方米<仓储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2分,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1分。(满分3分)【①自有的须提供仓储的照片、有效的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产权人为投标人)②租赁的须提供仓储的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租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设备设施 |
3.00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自有或租赁储藏设备设施(冷藏冷冻柜、冷库)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得2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得1分、没有冷库设备的不得分;冷藏冷柜数量≥50台的得1分,50台>冷藏冷柜数量≥20台的得0.5分,冷藏冷柜数量<20台的不得分。(满分3分)【①设备设施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设施的清单、图片、购置发票(买方为投标人名称)。②设备设施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设施的清单、图片、租赁合同(租赁期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车辆投入情况 |
3.00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配送设备(如运输车辆等)的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具有自有或长期租赁冷藏冷链车辆得1分;具有小型货车或者小型客车以上的其他车辆,5≤车辆数量的得2分;2≤车辆数量<5的得1分;非冷藏冷链的其他车辆<2台不得分;(满分3分)【①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②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项”
快速响应 |
3.00 |
为保证服务便捷及时性根据投标人经营场所(含投标人注册地址、或经营卖场地址)距离采购单位实际车行路程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实际车行路程≤4Km,并承诺响应时间≤10分钟的得3分;4Km<实际车行路程≤6Km,并承诺响应时间≤15分钟的得2分;6Km<实际车行路程<8Km,并承诺响应时间≤20分钟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承诺函及百度或 高德地图上投标人经营场所距离采购单位的驾车导航路线距离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快速响应 |
3.00 |
为保证服务便捷及时性,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响应时间≤10分钟的得3分;响应时间≤15分钟的得2分;响应时间≤20分钟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须以百度或高德地图等主流地图上投标人经营场所距离采购单位的驾车导航的查询网页截图上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
3、原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
新增:6、★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送达,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若超过30分钟,每延时2分钟扣3000元,依次递增,直接在采购合同款中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公安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号
联系方式:1525980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0598-822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雪芳
电话:0598-8229599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