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总医院医学检验项目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4-27 16:37:50】【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8]SMXC[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将乐县总医院医学检验项目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4-23,更正为:2025-04-3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7 09:30:00,更正为:2025-05-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07 09:30:00,更正为:2025-05-14 09:30:00。
更正事项1: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商务项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5.服务响应 |
3.00 |
否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在1.5个小时内(含1.5个小时)到达现场的得3分,在1.5(不含1.5小时)至2(含2小时)小时到达现场的得2分,在2.5(不含2.5小时)至3(含3小时)小时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及乘坐交通工具至采购人单位的“高德”或“百度”地图时间、公里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应急服务 |
3.00 |
否 |
紧急情况下,需要投标人用符合标本检验要求的运送方式,快速进行样本接收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出具报告。样本从医院出发至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时间在1.5(含1.5小时)小时内得3分,在1.5(不含1.5小时)-2(含2小时)小时内得2分,在2(不含2小时)-2.5(含2.5小时)小时内得1分,在2.5(不含2.5小时)-3(含3小时)小时内得0.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及交通工具至采购人单位的“高德”或“百度”地图时间、公里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5.服务响应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在1.5个小时内(含1.5个小时)到达现场的得3分,在1.5(不含1.5小时)至2(含2小时)小时到达现场的得2分,在2.5(不含2.5小时)至3(含3小时)小时到达现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注明到达现场时间,未提供不得分】 |
6.应急服务 |
3.00 |
否 |
紧急情况下,需要投标人用符合标本检验要求的运送方式,快速进行样本接收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出具报告。样本从医院出发至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时间在1.5(含1.5小时)小时内得3分,在1.5(不含1.5小时)-2(含2小时)小时内得2分,在2(不含2小时)-2.5(含2.5小时)小时内得1分,在2.5(不含2.5小时)-3(含3小时)小时内得0.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注明到达现场时间,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事项2: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中
10.1提供能覆盖全三明地区物流网络,为将乐县总医院与分院及医联体单位免费提供双向物流服务。(投标人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专项承诺函。)
更正为:
10.1提供能覆盖全三明地区物流网络,为将乐县总医院与分院及医联体单位免费提供双向物流服务。(投标人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或专项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将乐县总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联系方式:05985020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老社保中心10楼)
联系方式:1800598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话:18005989116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