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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嵩溪余底坑矿区矿泉水探矿权拍卖出让公示
【信息时间: 2026-0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省清流县嵩溪余底坑矿区矿泉水

探矿权拍卖出让公示

三明清矿出让公示20261

依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现对福建省清流县嵩溪余底坑矿区矿泉水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名称、住所

竞得人名称:上海墨力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万镇路59924JT44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ETQPDG2P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619

成交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项目简要情况

(一)矿业权名称:福建省清流县嵩溪余底坑矿区矿泉水探矿权

(二)勘查矿种:矿泉水

(三)地理位置: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

(四)简要情况:矿区面积0.2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6°5631.444

26°1704.146

2

116°5632.157

26°1658.622

3

116°5635.421

26°1653.919

4

116°5630.996

26°1646.374

5

116°5616.454

26°1652.281

6

116°5616.450

26°1702.406

7

116°5620.878

26°1704.141

出让年限:5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五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起始价:4.2万元

四、探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格(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

缴纳时间: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公示期

 2026114日至2026128

六、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取得探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要件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应编制勘查方案,申请办理勘查许可。

七、异议申请方式及途径

公示期内对出让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实名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0598-5322936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98-7500637

八、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