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158号2045室等共19项房产分别转让公告
受委托,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对房产转让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158号2045室、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72号碧涛苑1B室等共19项房产分别转让,标的座落、土地性质、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具体以产权证载明为准,评估值、挂牌价格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表:
序号 |
标的座落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建筑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成年份 |
评估值/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158号2045室 |
出让 |
20.60 |
4.31 |
2002 |
43.89 |
9 |
2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72号碧涛苑1B室 |
划拨 |
97.37 |
47.64 |
1986 |
439.29 |
88 |
3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72号水仙苑6A室 |
划拨 |
134.13 |
65.62 |
1986 |
607.02 |
121.5 |
4 |
三明市三元区荆西振兴路9号 |
划拨 |
212.38 |
|
1993 |
93.21 |
19 |
5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102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04 |
9 |
6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203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49 |
9 |
7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302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72 |
9 |
8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403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72 |
9 |
9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502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96 |
9 |
10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603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04 |
9 |
11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103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04 |
9 |
12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503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27 |
9 |
13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202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1.72 |
9 |
14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402室 |
划拨 |
59.5 |
|
1986 |
42.09 |
9 |
15 |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二村10幢附楼一层1号-4号 |
划拨 |
58.28 |
|
约1986 |
90.18 |
18 |
16 |
三明市沙县区麻公岭仓库(林业仓库内)整值宿舍楼、办公室、食堂、仓库等共11幢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房地产 |
划拨 |
房产3583.51㎡土地1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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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980 |
903.42 |
181 |
17 |
三明市三元区南永新村26幢804 |
划拨 |
112.87 |
22.75 |
1994 |
78.16 |
16 |
18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08幢603室 |
出让 |
64.74 |
12.65 |
1981 |
43.91 |
9 |
19 |
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44幢二层梅列大厦二层商场北22号(证载地址:梅列区和仁新村44幢二层7-8XT-W’轴) |
划拨 |
30.43 |
|
1993 |
28.51 |
6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序号1标的,权属人为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原三明市劳动服务公司),权证齐全。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产权来源为2002年购买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为国有房产。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含公用分摊9.15㎡。土地使用期限自1995年7月8日起至2035年7月7日止。
序号2、3标的,权属人均为三明市林业局,权证齐全。土地及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产权来源为1988年购买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为国有房产。建筑结构为混合。2006年办理权属人更名。
序号4~15,17~19标的,权属人均为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除序号5~10、15标的暂未办理土地证外,其他标的权证齐全。标的产权来源均为无偿划拨或划拨(以产权证载明为准)。标的结构均为混合。序号17标的带租约,租期至2024年8月31日。
序号16标的,权属人为三明市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监测中心,所属权证为房产权字第20052399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908.40㎡,其他房屋构筑物无房屋产权证,根据测量部门实际测得建筑面积为3583.51㎡。虬国用(2005)第13010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10545㎡。标的部分出租,租约详询三明市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监测中心黄主任13960560779。
以上标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3年6月2日。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对标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上述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用;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交易政策。
五、需要竞买人及受让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交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限售、限贷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买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竞得房产总价30%的首付款缴存至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竞买保证金可抵首付款,但其保证责任不变)并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且于《房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付清余款。若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签约或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带租约的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相关手续(含签约、办证、办税等)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规定配合办理。
6、因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有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含转让方应付部分)均由受让方承担,拍卖成交价格为转让方实际收入金额。
7、标的的交付以受让方已按《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违约金及其他全部应付款项为前提,交付时间为收到上述全部应付款项之日起15日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违约金及其他全部应付款项前,有权拒绝受让方的交房要求。具体交房时间以转让方发出的交房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8、自通知交房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之后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安全责任风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损毁、灭失及相关人身安全等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将于标的物实物交付当日结清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未尽事宜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公告期限: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30(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有意购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保证金账户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注意:竞买保证金缴交人即为意向竞买人,二者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13960550418陈女士(拍卖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七、交易方式:拍卖。
八、看样联系电话:
序号1标的:0598-7506826 陈先生(转让方);
序号2~3标的:18750258703 叶女士(转让方);
序号4~19标的,0598-8966821艾先生(转让方)
序号16标的, 13960560779 黄先生(转让方)
九、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受让方、首付款缴款人、《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名称等必须一致,成交后,不再予以办理名称变更及加名手续。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