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和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及小蕉工业园道路照明电缆修复工程等结算审核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关于试行国有投资项目服务事项比选工作的方案》(明政务〔2015〕33号)的规定,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 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和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及小蕉工业园道路照明电缆修复工程的结算审核等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确定代理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1、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道路路面修复工程(新城公路)、2、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工程(新城公路)、3、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小蕉农场)、4、小蕉煤气氮气管道改造工程(小蕉农场)、5、小蕉工业园道路照明电缆修复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具体单项工程数量5个);
3.招标项目地址: 三明市小蕉工业园 ;
4.拟建工程投资额:约180 万元;
5.项目规模、结构类型:单项合同造价在5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审核;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否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R造价咨询
三、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
1.中介服务取费:参照闽价[2002]房457号收费标准,基数以经审前实际造价为准 。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入驻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含窗口入驻和挂牌入驻)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乙 级及以上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见附件);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 12月5日17 时止(正常上班时间报名),逾期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
⑵ 报名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391号乒乓球馆3楼(市建委斜对面);
⑶ 报名联系人: 林女士;联系电话: 0598-8301215 。
⑷ 招标人单位地址:三明市梅列小蕉工业园兴业大道13号;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8035663。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30分;
2.地点: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三明市新市中路391号乒乓球馆3楼,即:市建委斜对面)。
3.监督部门:三明市梅列区经济开发区。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核验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选单位。
⑴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20家(含)以内的,实行一次性随机抽取2 家候选中介,再由招标人自主从2家候选中介机构中择优确定1家中介机构(择优办法:a.总部在三明市区内企业优先;b. 分公司在三明市区内优先;c. 窗口入驻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优先;d.条件一致则随机抽取1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其发出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
⑵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20家以上的,实行二轮随机抽取办法。经申请且符合代理条件的窗口入驻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可直接进入第二轮,不参与第一轮随机抽取;其他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必须通过第一轮随机抽取进入第二轮,与窗口入驻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的中介机构不多于20家。第二轮随机抽取2 家候选中介,再由招标人自主从2家候选中介机构中择优确定1家中介机构(择优办法:a.总部在三明市区内企业优先;b. 分公司在三明市区内优先;c. 窗口入驻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优先;d.条件一致则随机抽取1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其发出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
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三明市梅列区建设局备案后,招标人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等级符合条件且入驻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代理结算审核编制事宜。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中介机构,并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八、其他事宜
中选的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1.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招标人):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 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附: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姓名) 系 (中介机构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