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桩基、桥梁检测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加强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比选工作的方案》(明政务〔2017〕95号)的规定,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三明市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桩基、桥梁检测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三明市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桩基、桥梁检测 ;
3.项目地址:三明市梅列区;
4.检测金额:约29.7万元;
5.检测内容:本项目系三明市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桩基、桥梁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应变动力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水平静载荷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承载能力评定等;实际检测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含一切费用),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按实结算。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否。
二、本项目委托检测服务内容(在相应内容□内打勾,不在以下范围的可添加。)
桩基、桥梁检测
三、检测服务取费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范围、内容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 |
1 |
三明市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桥梁检测 |
桩基部分 |
低应变动力检测 |
699 |
根 |
58元/根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67 |
根 |
750元/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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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静载荷试验 (450KN) |
5 |
根 |
2500元/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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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1500KN) |
7 |
根 |
3000元/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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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桥:4*16m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宽16m |
静载试验 |
1 |
座 |
500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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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载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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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能力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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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桥:3*16m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宽16m |
静载试验 |
1 |
座 |
500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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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载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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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能力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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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行系统桥:共2联,布置为(4*30)+(2*32+30);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宽度7m |
静载试验 |
1 |
座 |
725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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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载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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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能力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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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296792元 |
备注:1.本项目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含一切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参选检测单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机构资质(至少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市政桥梁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和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专项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市政桥梁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5.入驻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检测单位(含挂牌入驻和窗口入驻)。
6. 费用支付方式:完成所有桩基检测项目且提供完整的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全部检测项目且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尾款。检测项目按甲方的要求,最终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按实调整检测费用总额,乙方应提供有效的等额正式发票(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含一切费用)。
7.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材料。
8. 中选的检测单位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与我司联系签订协议事宜,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检测单位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简报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逾期违约金为每拖延一天,中选人向我司支付500元违约金。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17:00止(按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常上班时间),逾期提交比选申请材料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代);
⑵ 报名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
⑶ 报名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98—7500625;
⑷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乾龙新村348幢裙楼4楼;
联系人:杨淼;联系电话: 0598-7992820 。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15:20;
2.地点: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 ;
3.监督部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程序
1. 收件审核。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代项目业主受理中介机构申请报名材料,项目业主审核资格条件。
2.签到核验。中介代表签到,政务中介中心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示身份证原件)。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核验,或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按无窗口入驻比选办法执行)。
4.抽球比选。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3家(含)以内候选中介机构。
(1)随机抽取。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3家候选中介机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2)公示结果。在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中介机构发放《中选通知书》。
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中介机构;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出具本次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项目业主经报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完善项目中介服务比选条件,重新组织比选。再次比选活动未成功的,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再次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项目业主经报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再次完善项目中介服务比选条件,重新组织比选,直至比选成功。如遇入驻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均无法承接此业务等特殊情况时,可事前报审计监督部门报备后,可按邀标等其它形式委托中介机构服务。
5.签订合同。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中介机构为中选中介机构;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中介机构为中选中介机构。如三家均无法承接此业务,则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中介机构,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开展服务。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凭此通知书开展中介服务。
八、其他事宜
中选的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6月25日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项目业主):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你单位的 (项目名称)的 (中介服务事项) 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无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提供营业执照。
2. 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公司、分公司或业务专用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现授权委托我司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申请单位: (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受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