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 的编号为 明建招[2018]8080号 的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洋溪派出所项目已由 三明市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梅发改[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 ,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一期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洋溪派出所(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洋溪镇新街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6456.96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3788.28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约1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31.3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含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 内容:工程勘察 、主体建筑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绿色建筑工程等以及边坡支护工程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 10月15 日 17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大厅(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勘察费按每米150元包干计取。
8.2.工程设计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8033029
联系人: 吴警官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 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fjmjh@126.com
联系人: 小周/张工
联系电话: 0598-7999075
传 真: 0598-799907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2110 2001 0000 0452 07。
退投标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大楼5层
联系电话: 0598-63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