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开发区零星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一)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问题:
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改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关于投标函附表问题
原招标文件为: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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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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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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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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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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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初步设计 :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 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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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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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调整为: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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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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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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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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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投标报价 |
设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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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按实际零星项目招标人对周期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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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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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开标时间与保证金时间
原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为:2018 年 8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现更改为:2018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函附录中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三、本答疑书面文件将在2018年8月1日前公布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请各们投标人仔细查阅。若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本答疑书,我方将默认投标人知悉且对本答疑且无异议。
招标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