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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开发区零星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一)
【信息时间: 2018-08-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梅列开发区零星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一)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问题:

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改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关于投标函附表问题

原招标文件为: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费投标报价

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    :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          日历日

备注

 

 

现调整为: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费投标报价

设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设计周期

按实际零星项目招标人对周期的要求。

备注

 

 

3、关于开标时间与保证金时间

原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为:2018 年 8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现更改为:2018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函附录中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三、本答疑书面文件将在2018年8月1日前公布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请各们投标人仔细查阅。若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本答疑书,我方将默认投标人知悉且对本答疑且无异议。

                           招标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