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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

 

一、产权单位:三明市沙县区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共8个标的)

序号

资产地址

拟定用途

面积(m2)

起始价

(元)

交易保证金(元)

转让期限

备注

1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1302室

住宅

48.27

331084

30000

长期

1、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的套内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采取多退少补。(面积单价按成交价格除以挂牌面积进行计算。)

2、成交公示结束后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由三明市沙县区诚信房地产置换有限公司代办产权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

2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203室

48.08

303337

30000

3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315室

48.27

321430

30000

4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319室

47.73

317834

30000

5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325室

59.74

403783

30000

6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2106室

47.73

301129

30000

7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1407室

48.08

332185

30000

8

公园道时代广场11幢A楼1410室

48.08

332185

30000

三、价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采用全额付款、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选择采用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拍卖成交价款15%

四、竞价方式:阶梯竞价,幅度1000元

五、公告日期:2024111日至20241114

六、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141500分(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无效)

七、竞标日期2024111510时00分至1030分

八、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成交后,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原路退回至受让方银行账户;

九、交易服务费收取: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1.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十、受让方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三明市沙县区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平台报名咨询电话:0598-5728905(许先生)

0598-5728575(梅女士

标的查勘联系电话13960556958陈先生

交易相关联系电话:0598-5728936(张女士)

0598-5728927(杨女士)

(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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