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水利局
明政务〔2015〕33号
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试行国有投资
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比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中介服务机构:
结合推进省效能办确定在我市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试点工作,经研究制定《三明市关于试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比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15年4月15日
三明市关于试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
事项比选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中介服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市中介服务中心为省试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用语含义
(一)国有投资项目包含政府投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项目投资来源中使用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政府融资(包括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等)或者按规定由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
(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全部使用国有投资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且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
(四)窗口入驻中介机构,是指实体入驻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在市中介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中介机构。
二、适用范围
三明市区内下列依法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收费在5万—30万元的,项目业主在选择中介服务时适用本方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比选的项目;
(三)项目业主自行要求比选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四)一般性中介服务事项采取随机抽取招标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比选要求
本方案所称比选,是指招标人将代建招标、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工程货物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编制等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择优确定中介机构。
四、比选程序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要求,招标人应发布项目比选公告,并按时进行公开比选。应邀请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整个公开比选过程监督。
(一)发布比选招标公告。招标人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比选公告,比选公告应说明参与比选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委托服务的内容、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中介机构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以及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地点,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受理中介机构申请。招标人应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受理中介机构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围资格。
(三)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人在中介服务中心公开随机抽取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到场,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抽取。招标人根据中介机构报名情况分一次性随机抽取和二轮随机抽取。
1.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含)以内的,实行一次性随机抽取2家候选中介机构后,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中介机构。
2.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以上的,实行二轮随机抽取办法。经申请且符合代理条件的窗口入驻市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可直接进入第二轮,不参与第一轮随机抽取;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围中介机构必须通过第一轮随机抽取进入第二轮,与窗口入驻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的中介机构不多于20家。第二轮随机抽取2家以内候选中介机构后,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四)签订委托协议。招标人根据随机抽取情况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给予中标中介机构发放《中选通知书》,中介机构凭《中选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委托协议,并按招标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报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五)重新委托代理中介。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可以直接确定另一家候选中介机构为中标中介机构,或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标中介机构。
五、监督管理
(一)实行动态管理。对窗口入驻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对不服从管理、资质等级不合格、信用等级不达标、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中介服务中心给予清退。窗口入驻中介机构清退前已中选并签订的代理合同,可继续完成其中选项目的代理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中介服务中心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长期公布窗口入驻中介机构。同时对窗口入驻中介机构给予监督,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达不到要求的,给予一定的惩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投标项目的监管部门给予通报,抄送市中介服务中心,并给予停止一次直接参与第二轮随机抽取机会:
(1)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
(2)未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或提供相应材料的;
(3)编制招标文件或中介编制的方案等,因同一问题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责令纠正三次及以上的;
(4)因招标文件条款不严密、产生歧义被投诉一次的;
(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成果质量不高被投诉一次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投标项目的监管部门给予通报,抄送市中介服务中心,并给予停止二次直接参与第二轮随机抽取机会:
(1)被业主评价为“差”一次的;
(2)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成果质量不高被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3)半年内累计二次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直接参与第二轮随机抽取机会:
(1) 一年内累计被业主评价为“差”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2)因招标文件条款不严密、产生歧义被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3) 半年内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
(4)因自身原因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我市所颁发的相关文件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公告》范本;
2.《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范本;
3.《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范本。
附件1
(项目名称) 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关于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服务事项比选工作的方案(试行)》(明 〔2015〕 号)的规定, (招标人)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 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选定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
2.招标项目名称: ;
3.招标项目地址: ;
4.拟建工程投资额: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的编制)
□工程货物招标
三、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招标项目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为 万元(含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货物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的编制)。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 级及以上 资格证书。
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或传真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 年 月 日9:00起至20 年 月 日17:30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或传真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
⑵ 报名地址:三明市 ;
⑶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⑷ 招标人单位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⑸ 以传真方式报名的,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传真至: ,并以收到的传真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 年 月 日上(下)午 点;
2.地点:三明市 (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
3.监督部门:招标人监察部门或其主管单位监察部门。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传真报名的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原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或以传真件方式报名而未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二家候选单位。
⑴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含)以内的,实行一次性随机抽取两家候选中介机构后,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中介机构,并向其发出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
⑵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以上的,实行二轮随机抽取办法。经申请且符合代理条件的窗口入驻市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可直接进入第二轮,不参与第一轮随机抽取;其他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必须通过第一轮随机抽取进入第二轮,与窗口入驻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参与第二次随机抽取的中介机构不多于20家。第二轮随机抽取 家候选中介机构后,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并向其发出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
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在由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确定另一家候选中介机构为中标中介机构,或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标中介机构,并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中心见证后生效。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招标人):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 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提出的中介服务收费报价为( )元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姓名) 系 (中介机构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
:
根据(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中介机构比选,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现确定你公司为 (项目名称) 项目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 招标代理活动的中介机构中选单位。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持本中选通知书与我单位联系,依照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相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附:招标人单位名称:
招标人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见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