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保密,根据《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的所有评标专家、招标人(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评标区准入管理
1. 评标专家身份核验
1.1评标专家需凭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进入评标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招标人(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员需提前备案并佩戴专用工作牌。
2. 电子设备管理
2.1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区前,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存入电子储物柜,严禁携带进入评标室。
2.2评标室内配备无联网功能的专用评标电脑,禁止使用外部存储设备。
三、评标过程规范
1. 评标专家回避制度
专家进入评标区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隐瞒;评标开始前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提出。
2. 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制度
专家独立评审,不得相互讨论或暗示倾向性意见;对评分异常偏离的专家,需书面说明理由。
3. 评标专家保密要求
评标资料不得复制、拍照或带离现场;评标结束后,所有纸质文件由交易中心统一销毁,电子资料加密归档。
4.离场管理
评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评标区,特殊情况需经监督人员同意并登记事由、时间,返回时需重新安检。
四、监督与问责
1. 评标全程监控
评标区实行音视频全程监控并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 违规处理
专家存在以下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迟到早退、委托他人评标;泄露评标信息或收受利益; 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或拖延评标。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专家资格。
五、后勤与纪律
1. 环境维护
评标区内禁止吸烟、喧哗,餐饮由中心统一配送,垃圾需分类处理。
2. 劳务报酬
专家劳务费通过银行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统一支付,不得私下索取额外费用。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级规定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废止。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