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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信息时间: 2025-08-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保密,根据《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的所有评标专家、招标人(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评标区准入管理

1. 评标专家身份核验

   1.1评标专家需凭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进入评标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招标人(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员需提前备案并佩戴专用工作牌。  

2. 电子设备管理

   2.1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区前,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存入电子储物柜,严禁携带进入评标室。  

   2.2评标室内配备无联网功能的专用评标电脑,禁止使用外部存储设备。

三、评标过程规范

1. 评标专家回避制度

  专家进入评标区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隐瞒;评标开始前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提出。  

2. 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制度

   专家独立评审,不得相互讨论或暗示倾向性意见;对评分异常偏离的专家,需书面说明理由。  

3. 评标专家保密要求

   评标资料不得复制、拍照或带离现场;评标结束后,所有纸质文件由交易中心统一销毁,电子资料加密归档。  

4.离场管理

   评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评标区,特殊情况需经监督人员同意并登记事由、时间,返回时需重新安检。  

四、监督与问责

1. 评标全程监控

   评标区实行音视频全程监控并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 违规处理

  专家存在以下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迟到早退、委托他人评标;泄露评标信息或收受利益; 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或拖延评标。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专家资格。  

 

五、后勤与纪律

1. 环境维护

   评标区内禁止吸烟、喧哗,餐饮由中心统一配送,垃圾需分类处理。  

2. 劳务报酬

   专家劳务费通过银行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统一支付,不得私下索取额外费用。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级规定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废止。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