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天意尤招字〔2021〕第 00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炎高速新阳段夏阳后架垅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B地块) 已由 中共尤溪县新阳镇委员会以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尤政文[2020]160号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尤溪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夏阳村后架陇安置点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31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莆炎高速新阳段夏阳后架垅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B地块),主要有道路、排水、通信、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43598元(含暂列金:2449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6 日至2021年 4 月 10 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0号闽中茶城1号楼101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2021年 4 月 16 日15:00 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4 月 16 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厅(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收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到现场投标的,①自觉遵守各级有关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②须自行准备口罩,进行身份核验、体温监测并登记。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未通过身份核验及体温监测异常的投标人员拒绝其入场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新兴街10号
邮 编:365118
电 话:1770598358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0号闽中茶城1号楼101号
邮 编:365100
电 话:18259840891
联系人:周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666058890010001000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