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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镇新兴嘉园小区环境整治二期工程
【信息时间: 2020-01-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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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527

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意尤招字〔2019〕第 0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阳镇新兴嘉园小区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共产党尤溪县新阳镇委员会党政班子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依据尤发改[2019]24号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尤溪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新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阳镇新兴嘉园小区环境整治二期工程,市政道路、给排水及通信管道埋设、路灯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3057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220201 6日(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 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 00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0号闽中茶城1号楼101)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1409:00:00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银行出具的保函;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根据明建[2019]30号文);③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 1 14日上午 09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youxi/)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新兴街10,邮编:365100

电话:13950913101,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三明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0号闽中茶城1号楼101,邮编:365100

电话:0598-6307933 ,18259840891,联系人: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尤溪支行

账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85 0101 0010 0018 1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

联系电话:0598-630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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