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主城区公厕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中共尤溪县委以专题会议纪要[2018]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9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尤溪县主城区公厕改造所需施工
及相关服务。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345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2)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投标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5)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
23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48号(宝塔正对面)联系电话:18950938758(朱女士)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使用现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使用现金方式提交: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2018-ZB171号(或项目名称的简称)。投标文件须附上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应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入资格标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30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环城路45号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1896051875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大厦5层
三明分公司地址:三明市杜鹃新村21幢6层(三明市政府对面)
邮编: 365000 电子邮件: 63548885@qq.com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98-891211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县支行
帐 号:100 666 058 890 010 001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6305193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