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07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交规﹝2012﹞46号、闽政文﹝2012﹞157号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已由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以闽交价审【2019】55号】审查,招标人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
2.2建设规模: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起点位于新阳镇溪坂村,终点位于新阳镇德州村,与大田境内国道G235线相接,路线全长14.729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 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构造物:大桥531m/3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梁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1/50,大中桥1/100。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投资估算约3.87亿元,建安造价估算约1.658亿元。工作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以设计资料为准。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工程详勘、定测、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含改路改河改线与临时工程等)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详勘和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2)起点处与老路及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后期衔接的平交口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标准设计及施工,技术指标及线形指标等与后期设计保持一致性、连贯性,项目后期建设能够直接衔接,不要返工处理)。
(3)施工工作范围包括:①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每月按照30日历天计算,下同),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③符合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公路(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公路工程或路桥专业(公路工程、路桥专业指路桥、公路、交通、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仅限于负责勘察设计方与负责施工方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3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和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22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598-6331927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
联系人:黄先生、郭先生
电话:0591-87518355
监督部门: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22号
电话:0598-63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