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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坑村上坑洋生产道路工程和下川村后湖自然村亮化工程
【信息时间: 2019-1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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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2 15: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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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94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坑村上坑洋生产道路工程和下川村后湖自然村亮化工程已由三明

市水利局明水移2019】204号和明水移民【2019】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库区后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企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蒋坑村、下川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第一合同段:蒋坑村上坑洋生产道路工程,建设规模约22.5万元;第二合同段:下川村后湖自然村亮化工程,建设规模约4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一合同段蒋坑村上坑洋生产道路工程主要内容:18cm厚砼路面(抗拉弯折强度4.0Mpa)铺设约1657㎡及附属挡墙等第二合同段下川村后湖自然村亮化工程主要内容:太阳能路灯(高7m)约120盏安装及砼基座浇筑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第一合同段225928第二合同段416336(每个合同段发包价K值=10%) 

3.1. 工期要求:二个合同段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2. 标段划分:个合同段(说明:要求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个合同段投标,并由一个投标单位捆绑个合同段同时中标)

3.3.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5.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0日至20191224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二个合同段共计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1230113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二个合同段共计人民币万元(¥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FJGX-尤招[2019]第050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3015 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地址:尤溪县坂面镇蓬莱街1号

 邮编:365100

电话:13859109926 传真:    /      

联系人: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邮编:  365100   

电子邮件:  2148826951@qq.com                     

电话:  0598-6323296    ,传真:   0598-6323296     

联系人:   纪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016476070596633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电话:0598-6305193。

 

监管部门:尤溪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598-632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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