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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闽中经贸大厦夜景照明工程
【信息时间: 2017-09-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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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9807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闽中经贸大厦夜景照明工程 已由 尤溪县发展与改革局 尤发改投[2012]70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尤溪县经贸大厦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约2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闽中经贸大厦的夜景照明工程,建筑面积:64353.51m2,其中:建筑地下室面积:10759.51m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室:3层;地上24层,建筑总高度为95.85m。主要包括所需的灯具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060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按照工程进度需要进行调整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灯具(LED洗墙灯(1000×29×53)、LED洗墙灯(500×42×71)、LED投光灯(218*180*225)、LED投光灯(Φ238*287*309))必须提供一对一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和灯具品牌授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2. 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于20176 25签订,根据《关于做好工程招投标活动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2017版定额及相关配套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7]23号文第三条“凡20177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或造价咨询合同或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闽建筑[2017]2号文第二条的规定不再执行。故工程定额采用《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313-2012)、《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3〕36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9  13 0830分至 2017  9  19  173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进行网上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投标人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的,至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每份售价 3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明建筑〔2017〕74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9  2517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尤溪县闽中经贸大厦的夜景照明工程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省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并要求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行:  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424759264423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6305193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9    26  15  3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紫阳大道2号财富公馆二楼   邮编:365100

电话:   0598-6301713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沙县总工会四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860020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电话:0598-63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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