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吉木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以明财发【2018】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及尤溪久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筹资,招标人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尤溪久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建设地点:尤溪县联合镇惠州村、岭头村;
2.3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及尤溪久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筹资;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840.48万元(其中:C1标段5199363元、C2标段3205504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吉木溪小流域治理项目主要内容:C1标段蓄水池30座、管灌PE管道敷设约275200m、混凝土路铺设(路面4.5m宽)约5835m、混凝土路铺设(路面宽3.5m)约2000m;C2标段排水农沟约18240m、排洪沟砌筑1190m(其中含消力池115个)、农田防护C15乱毛石混凝土挡墙约717.4㎥、砼涵管(DN400mm)铺设约251m。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2.7工期要求:210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以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C1标段售价400元,C2标段售价
300元,共计700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4.00%(含)~7.00%(不含7.0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提交的时间:2018年 5月17日17时3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即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且营业地在三明市辖区内设立的各商业银行分行、支行出具的保函,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二个标段共计为人民币 10万元(说明:若投标人只选择一个标段投标,其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也须达1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7.2
8.其他要求
8.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2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youxi/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尤溪久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联合镇, 邮编: 365102
电话:0598-6246155、0598-6330585
联系人: 苏先生、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邮编: 365100
电话: 0598-6323296、15396182988 ;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县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0598-6305195
监督单位:尤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尤溪县财政局农财股
联系方式:0598-6330585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