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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坑村停车场及公厕建设工程
【信息时间: 2018-12-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坑村停车场及公厕建设工程已由尤溪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以闽政移基础 [2018]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管前镇洪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0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总投资约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232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2 17 日至2018 12 21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00 分,下午 15 00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县闽中茶城3号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22617 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恒都尤招 [2018]009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2 27 日上午 9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址:尤溪县管前镇真武路1

联系人:林先生

  话:138605309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0号闽中茶城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1301568023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85010100100018117

        话: 0598-630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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