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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城区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9-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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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5 1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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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3655339

尤溪县城区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尤溪县城区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305002,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一)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暂定金额后的30%,承包人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1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暂定金额后的20%,承包人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专用合同条款17.3.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暂定金额后的20%,承包人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90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2.1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建筑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90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专用合同条款4.2.1“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建筑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90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为准。

二、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尤溪瑞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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