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答疑纪要(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E3504260401800537001“尤溪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条"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中"②其他:a、投标人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水利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官网公告公布的网页(注明网址)截图或下载打印页加盖公章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在本项目拟派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中,入选全国“农村供水专家库”名单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水利部官网公告公布专家库名单的网页(注明网址)截图或下载打印页加盖公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第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现更改为“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尤溪县水利工作站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